2005年5月31日,星期二(GSM+8 北京时间)
浙江法制报 > 第六版:服务 改变文字大小:   | 打印 | 关闭 
工商部门不办证怎么办
    刘先生问:
    我想开一家餐馆,年初,我向本地工商部门申请办理许可证和营业执照。材料上交后,3个月没有答复。前几天,工商部门说我不符合开办餐馆条件,但我认为自己是符合法定条件的,请问我该怎办?
    本报作答:根据《行政诉讼法》规定,公民、法人和其他组织认为符合法定条件申请行政机关颁发许可证和执照,行政机关拒绝颁发或不予答复的,可提起行政诉讼。从你的情况看,你完全可以起诉工商部门。